当前位置:
首页  综合新闻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院办信息发布员
      发布时间:2018-01-16
      访问次数:1296

 

贵大研〔2018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83025号)及《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83225号)的要求,现就2018年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选派计划和派出年限

1、选派计划: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实际需求选送。

2)联合培博士研究生:10人。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根据实际需求选送。

2、派出年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对象为在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选派学科领域

博士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它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硕士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四、资助内容

1、博士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赴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

2、硕士研究生项目: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五、选派渠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鼓励导师和研究生通过相应渠道主动到国外联系。选派渠道包括学校、学院和导师现有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以及2018年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等。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

六、申请者条件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此项请各申请者务必仔细阅读!

网址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2

七、组织实施

1、研究生院承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派出人员的选拔、组织与管理,候选人名单由研究生院汇总报校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2、培养单位负责具体落实选派事宜,安排学科和导师按要求选派研究生,评审候选人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深刻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建立留学候选人预选制度,提前做好人员预选及外语培训等方面工作,并结合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及预备人选培育方案。同时,在现有合作科研项目和科研合作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对外交流,积极拓宽选派渠道,有针对性的进行选派,确保工作的圆满完成。

八、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原则上应于申请当年派出。对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按照现行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研究生院负责学籍和学位方面的政策咨询和管理事务,培养单位和导师负责留学人员的学习和学术交流。

九、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1

2018315日前

组织推荐、联系国外院校

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申请,组织推荐,指导和协助推荐人选向国外院校联系,确定拟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办公室备案。

 确认被国外学校接收的研究生及时向培养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15日前由培养单位报送推荐名单汇总表,汇总表详见附件1

2

2018320-4月5

申请者网上填写申请

申请者根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逐项提供材料至留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请申请者单独提供个人简介(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500个字符以内,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邮箱gs@gzu.edu.cn

3

2018410

网上审定推荐名单

研究生院网上填写推荐意见,确定学校拟推荐名单,报校领导审批后寄送留金委。

4

20185

公布录取名单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录取和公布录取名单。

5

20186-9

办理派出手续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指导下办理已录取留学人员出国手续。

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十、其它事项

1、派出人员如果准备申请双方学位,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2、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88290212

4、联系人:宋老师

5、《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2

  

附件1: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汇总表.xls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115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邮政编码:550025
黔ICP备05000607-1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制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