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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
      发布时间: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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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规定》,各培养单位应在20181227日前完成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于2019111日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报培养单位研究生科审查存档(研究生需进入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论文中期检查下载模板填写提交)。博士研究生须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查。

    请各培养单位提前布置工作,认真组织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将2016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以便督导员检查。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8109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doc附件2、2016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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