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现将《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具体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2021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落实选派事宜,安排学科和导师按要求选派研究生,评审候选人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要高度重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深刻认识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建立留学候选人预选制度,提前做好人员预选及外语培训等方面工作,并结合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及预备人选培育方案.
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项目简章。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