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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选导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
      发布时间: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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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2018年学校开始实施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制,通过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的导师,才有资格带2021级硕士研究生;

2.导师指导研究生名额: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位导师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可以在该一级学科下的2个二级学科)带研究生,原则上每年最多只能带4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位导师只能在1个领域下带研究生,原则上每年最多只能带4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新遴选的导师第一年最多只能带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1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在开展研究生选导师工作前,学院须公布2021年具备带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含导师招生的二级学科方向/领域名称);

4.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执行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制规定,若发现未通过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的导师带202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院将在培养单位年度考核相关项目进行扣分。

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是保证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此项工作。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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