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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
      发布时间: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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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202369

2、向研究生院报送答辩申请审核材料截止日期202365

3、向研究生院报送各培养单位答辩通过名单附件2截止日期:2023614

二、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

2、已完成研究生培养的所有环节;

3、论文评审已通过;

4、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已交清;

5、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已结题。

三、审核答辩资格事宜

1、报送研究生院答辩申请审核材料:《贵州大学XX学院2023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1)(下文简称“《答辩安排表》”)。

2、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核材料(报送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1)《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系列表》(一式两份,须从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打印);

2)《贵州大学XX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须加封面);

3)《贵州大学XX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须从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打印

4《答辩安排表》。

3、答辩前一周,答辩秘书须报送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核材料报送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答辩前5天,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报送审核通过的《答辩安排表》,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通过后,由答辩秘书领取《答辩表决票》方可进行答辩。

4、已获毕业证的研究生答辩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具体安排以学位办的通知为准。

四、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时间:原则上硕士不少于45分钟、博士不少于90分钟;

2、同一答辩委员一天答辩不多于8名硕士或4名博士;

3、答辩中如果发现答辩委员缺席的,立即制止答辩,并报研究生院,否则答辩无效;

4、论文答辩形式必须采用多媒体进行汇报,否则答辩无效;

5、表决票不得涂改。

五、其他

1、答辩秘书须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学生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

2、答辩海报至少在答辩前一天张贴。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认真审核答辩材料,确保答辩研究生满足答辩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大学XX学院202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xls

附件2:贵州大学XX学院2023年上半年答辩通过名单.xls

附件3:答辩通过名单获取方式.docx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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