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培养工作
关于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
      发布时间:2023-10-07
      访问次数:79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分流退出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3〕25号)、《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规定》文件精神,现将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研究生中期检查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二、组织与实施

(一)研究生在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网址: http://210.40.7.236/home/stulogin )进行中期检查申请;

(二)导师同意后,学院管理员在新系统组成中期检查小组;

(三)答辩前3天,中期检查小组秘书在新系统设置分组;

(四)中期检查后,由小组秘书将中期检查结果录入新系统;

(五)通过中期检查后,学院管理员需及时登录新系统进行中期检查审核;

(六)研究生需中期检查纸质版交学院研究生科存档;

(七)需同时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进行中期检查录入。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7日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邮政编码:550025
黔ICP备05000607-1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制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