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贵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研究生院的指导下,各博士招生单位制定了2025年“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现汇总如下(陆续更新)。考生报考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确保同时满足学校博士招生章程要求的基本报考条件和具体“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免影响报考资格。
法学院 | 矿业学院 |
经济学院 | 林学院 |
管理学院 | 动物科学学院 |
公共管理学院 | 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
生命科学学院 | 现代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农学院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哲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土木工程学院 | 物理学院 |
机械工程学院 |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
医学院 | |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