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院办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1-09-09浏览次数:1412

 

各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队伍建设,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博士生培养及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1年新增博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1年新增博导遴选原则
(一)2011年新增博导实行岗位数限额申报。
1、2011年已招生的二级学科博士点,本次不开展新增博导遴选;
2、每个首次招生的目录内、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新增博导岗位数为3个;未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的一级学科博士点(软件工程、生态学),每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新增博导岗位数为4个;
3、已取得我校博导资格的教师,拟申请在首次招生的二级学科博士点或一级学科博士点担任博导者,如提交自愿退出原博士点博导的书面申请,则不占上述岗位数指标。
(二)已取得博导资格的教师,拟申请在首次招生的二级学科博士点担任博导,须按《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贵大学位〔2011〕9号,附件1)重新遴选;已取得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博导资格的教师,拟申请在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担任博导,不需重新遴选;已取得博导资格的教师,拟申请在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担任博导,须按附件1相关规定重新遴选。
(三)校外人员申请我校博导资格的相关事宜另行安排。
二、新增博导的遴选条件及程序
(一)2011年新增博导的遴选条件及程序见附件1。
(二)在数学、地质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生态学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申报材料中列为各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凡达到附件1遴选条件者,申请材料直接由校学位办复核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已取得博导资格的教师,拟在首次招生的二级学科博士点或软件工程、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担任博导,达到附件1遴选条件者,申请材料直接由校学位办复核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
三、新增博导遴选日程安排
(一)9月9日-9月11日,本人向博士点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贵州大学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2011年)》(附件2),提供申报学科相关的成果材料。
(二)9月12日-9月20日,博士点建设单位完成以下工作:
1、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
2、组织学科专业评审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水平评审。
3、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新增博导候选人。
(三)9月21日-9月23日,校学科建设科聘请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四)9月24日-9月25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资格和水平进行评审。
(五)9月25日-9月28日,公示及聘任。
请各博士点建设单位务必在2011年9月20日(截止下午18:00)前将新增博导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和《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2011年)》(附件3)表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到gongxinyong@163.com),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龚新勇陈 岗电话:8290212
附件: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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