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规定》,各培养单位应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报培养单位研究生科审查存档(研究生需进入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的“论文中期检查”下载模板填写提交)。博士研究生须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查。
请各培养单位提前布置工作,认真组织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提前一周将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以便督导员检查。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