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2023年6月9日。
2.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日期:2023年6月13日前。
3.向研究生院报送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截止日期:2023年6月15日。
4.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7月6日。
二、审核答辩事宜
1.博士、硕士研究生(除非全日制硕士单证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具体安排以培养科的通知为准,答辩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9日。
2.非全日制硕士单证生和仅学位答辩(毕业答辩已完成)学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此类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答辩前一周必须报送审核材料),答辩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9日。
三、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的填写要求(如系统更换,将另行通知)
1. 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盲评结果通过后应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填写答辩申请并完成答辩审核,除非全日制硕士单证生和仅学位答辩(毕业答辩已完成)学生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审核外,其他学生由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
2. 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答辩结果通过后应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填写学位申请并完成学位审核,学位申请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审核,具体安排以学位管理科的通知为准。
3. 特别说明
(1)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待评阅意见通过后,须在“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中填写答辩申请(请务必认真填写完每一项内容后再提交,特别是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要据实填写,各培养单位要针对此项做严格的答辩审核),答辩完成后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即可进入学位申请环节,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和学位申请表后再提交。
(2)在学位申请时,学生上传的照片务必和学信网保持一致,非全日制硕士单证生请务必上传蓝底照片。
四、报送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学位申请材料应包括:(本次答辩但不申请学位的学生请勿报送材料;若报送无关材料,材料丢失后果自负)
答辩系列表(1份,带表决票的原件);
学位申请书(1份,盖章原件);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纸质1份,分委员会主席签名、盖章有效。详见附件);
学位申请者照片(单证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小2寸蓝底纸质照片1张,电子照片由各学院(部、中心)统一收齐备用,除单证生外的其他学生不需提交纸质及数码照片);
5.学位论文(博士论文2本,硕士论文1本);论文电子档请学生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在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中填写学位申请时提交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以上安排和要求,做好学位申请的有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要求,按期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大学XX学院XXXX年X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
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附件:贵州大学XX学院XXXX年XX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xls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