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位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58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202312月6日。

2.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日期:2023年12月12日前。

3.向研究生院报送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4日。

二、答辩审核安排

1.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具体安排以培养科的通知为准,答辩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

2.单证硕士(只有学位证)、仅学位答辩(含二次答辩)学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此类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答辩前一周必须报送审核材料),完成答辩的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

三、学位论文评审要求及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务必于2023年10月9日前同时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贵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210.40.7.236/home/stulogin)上传送审论文(盲评版学位论文)。2023年10月13日前导师及学院完成论文评阅审核,2023年10月17日前由学院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由校学位办审核后送双盲评审。

2.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23年10月13日前同时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贵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210.40.7.236/home/stulogin)上传送审论文(盲评版学位论文)。2023年10月25日前导师及学院完成论文评阅审核,由校学位办审核后统一送双盲评审。

四、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相关模块填写要求

1.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论文评审通过后应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贵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210.40.7.236/home/stulogin)进行答辩申请。

2.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各自培养单位要求的时间同时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贵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填写、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等工作。

3.贵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操作方法将另行通知。

五、特别说明

1.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待论文评审通过后,须填写答辩申请(请务必认真填写完每一项内容后再提交,特别是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要据实填写,各培养单位要针对此项做严格的答辩审核),答辩完成后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即可进入学位申请环节,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后再提交。

2.填写学位申请书时,统招博士、硕士上传的照片务必和学信网保持一致,单证硕士(只有学位证)请务必上传蓝底照片。

3.各培养单位需提前准备好本批次申请学位学生的小二寸纸质照片(和学信网保持一致),以用于学位证书制作,单证硕士(只有学位证)提供小二寸蓝底纸质照片,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学位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学位申请材料应包括:

1.答辩系列表1份(带表决票的原件);

2.学位申请书1份;

3.毕业生登记表1份;

4.学位论文(博士论文2本,硕士论文1本);论文电子档请学生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gsgl.gzu.edu.cn/sso/login)或贵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210.40.7.236/home/stulogin)下载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

(本次答辩但不申请学位的学生请勿报送材料;若报送无关材料,材料丢失后果自负。请各培养单位提前准备好本批次所有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报送时间将另行通知。)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以上安排和要求,做好学位申请的有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要求,按期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大学XX学院XXXX年X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xls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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