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第十七次会议评审讨论,决定授予曾清河等66人博士学位。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示(2023年12月25日—2024年3月24日)。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异议(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研究生院,邮编:550025,电话:0851-88290212)。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附件:贵州大学2023年(12月)博士学位授予名单.docx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