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3〕1号)文件精神,贵州大学2024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7名,招生专业为085701环境工程、085703地质工程和085705矿业工程。
二、考核要求
贵州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考生须在“考核”前向我校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提交《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未提交考生登记表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具体考核时间与内容按照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执行。报考该计划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同时也须符合《贵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确认
(一)报考本计划项目的考生须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具体可咨询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
(二)考生报名时“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若报考专业与招生专业不一致的,我校将一律不予准考。
四、录取
(一)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的成绩排名。
(三)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具体要求以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研究生阶段学习,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