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

时间:2025-03-04浏览:10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国家统一、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的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的学历。

(四)报考博士研究生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请查询相应附件。

各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情况综合而定。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于2025年3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试考核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2日。逾期不再补办。

(二)考试考核

我校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考试方式分为机考方式和笔试方式,在选择的报考点参加考试。初试统考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上午8:45-12:00;复试预计考核时间为5月,请持续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五、学费标准及奖学金政策

(一)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收费标准参见我校《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贵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三)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规定,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奖学金类别可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

(四)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

    六、入学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一般在9月中旬以前,具体时间将在我校“录取通知书”中予以注明。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招生学院提出请假申请。

    七、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四年。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者,可获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贵州大学代码:10657

联系部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德正楼研究生院230室

邮政编码:550025

电话:0851-88292217

网址:http://gs.gzu.edu.cn/


附件1:贵州大学202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df

附件2:贵州大学2025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pdf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