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发布者:李佳欣发布时间:2026-09-10浏览次数:1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2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2026年12月1日

(二)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gl.gzu.edu.cn/,下文简称系统)安排答辩小组截止日期:2026年11月24日

(三)向研究生院报送各培养单位答辩通过名单(须从系统打印,附件1)截止日期:2026年12月4日

二、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

(二)完成研究生培养各环节要求。

(三)论文评审已通过。

(四)所承担的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已完成结题。

三、审核答辩资格事宜

(一)研究生本人在系统进行答辩申请。

(二)答辩前一周,答辩秘书将审核材料报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科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科在系统录入答辩委员会信息;导师在系统完成答辩申请审核。需报送审核材料:

1.《贵州大学研究生答辩系列表》(一式两份);

2.《贵州大学XX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3.《贵州大学XX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4.《答辩安排表》。

(三)答辩前7,答辩秘书在系统完成答辩分组。

(四)答辩前4,研究生院在系统完成最终审核并标记“可领票”,由答辩秘书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科处领取答辩表决票。

(五)已取得毕业证的研究生,其答辩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办理。

四、答辩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45分钟,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90分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

(二)答辩中若出现答辩委员缺席的,须立即停止答辩,并第一时间报研究生院,未按要求操作的,本次答辩结果无效。

(三)论文答辩形式必须采用多媒体进行汇报,否则答辩无效。

(四)表决票不得涂改。

(五)答辩需在线下进行。

五、其他

(一)答辩秘书须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学生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

(二)答辩海报至少在答辩前三天张贴,并同步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官网进行线上公示。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认真审核答辩材料,确保申请答辩研究生均符合资格条件。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xx学院2026年下半年答辩通过名单.xls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6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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