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者:曾玥发布时间:2026-09-15浏览次数:10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选拔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贵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计划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与计划数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贵州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或相关学院接收推免细则查询。

二、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心健康,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五)符合报考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于2026年9月22日起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复试通知

学院(中心、实验室)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

(三)复试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本办法制定接收工作细则、组织复试,并于复试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1.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工作时间预计在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确定。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组织开展。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等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科研创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由学院(中心、实验室)规定须提交的材料。

6)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3.复试内容

复试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面试为复试的必要环节,还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笔试、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具体方式或要求由各学院(中心、实验室)自行确定。

4.复试成绩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可自行确定各考核内容分值权重,计算复试成绩,作为录取排名的依据。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四)录取

1.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拟录取、录取专业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拟录取。

四、其他

(一)对于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拟录取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已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德正楼研究生院230室

邮政编码:550025

电话:0851-88292217

邮箱:yzbgzu@126.com

     

 

 

     附件:贵州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pdf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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