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关于协助学科评议组、专业教指委做好<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发展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81103号、《关于提供<工程专业学位发展报告>编写工作所需数据的通知》工程教指秘[2019]4号文件要求,现请招收工程硕士的培养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工程专业学位发展报告》办学数据调研表(硕士),并于3月20日前将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电子版发至邮箱14028801@qq.com,由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因本次填报数据将作为2019年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对待。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9-3-7
工程教指委秘[2019] 4号 关于征集《专业学位类别发展报告》相关数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