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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
      发布时间:2024-09-03
      访问次数:5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24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2024129

(二)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gl.gzu.edu.cn/,下文简称系统)安排答辩小组截止日期:2024125

(三)向研究生院报送各培养单位答辩通过名单(须从系统打印,附件1)截止日期:20241211

二、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

(二)已完成研究生培养的所有环节。

(三)论文评审已通过。

(四)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已缴清。

(五)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已结题。

三、审核答辩资格事宜

(一)研究生在系统进行答辩申请。

(二)答辩前7,答辩秘书须报送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核材料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系管理员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院系管理员在系统录入答辩委员会信息。材料如下:

1.《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系列表》(一式两份);

2.《贵州大学XX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3.《贵州大学XX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4.《答辩安排表》。

(三)答辩前7,导师在系统完成答辩申请审核。

(四)答辩前5,答辩秘书在系统完成答辩分组。

(五)答辩前2,研究生院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标记为“可领票”,由答辩秘书或院系管理员领票。

(六)已获毕业证的研究生答辩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

四、答辩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45分钟,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90分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

(二)答辩中如果发现答辩委员缺席的,立即制止答辩,并报研究生院,否则答辩无效。

(三)论文答辩形式必须采用多媒体进行汇报,否则答辩无效。

(四)表决票不得涂改。

(五)答辩需在线下进行。

五、其他

(一)答辩秘书须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学生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

(二)答辩海报至少在答辩前一天张贴。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认真审核答辩材料,确保答辩研究生满足答辩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大学XX学院2024年下半年答辩通过名单.xls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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