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202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曾玥发布时间:2025-03-03浏览次数:11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43)文件精神,贵州大学202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7名。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

人数

学位类型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701

环境工程

1

专业型

085703

地质工程

1

专业型

085705

矿业工程

1

专业型

化学与化工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1

学术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1

学术型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1

学术型

材料与冶金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

专业型


二、考核要求

贵州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考生须在“考核”前向招生学院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未提交考生登记表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具体考核时间与内容按照相关招生学院制定的考核实施细则执行。报考该计划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同时也须符合《贵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确认

(一)报考本计划的考生须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具体可咨询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

(二)报考本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mz.chsi.com.cn/mzjh/stu/)根据平台提示按步骤填报信息,提交申请信息,一经提交不予修改。

(三)考生报名时“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若报考专业与招生专业不一致的,我校将一律不予准考。

四、录取

(一)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的成绩排名。

(三)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要求以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研究生阶段学习,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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